本司今日接到日本邮政的通知, 有关之前的退运包裹新规定有更正的地方,
被拒收的包裹,
没有附加所需海关文件的包裹,
在存储期过后无法送达或退运的包裹,
包含航空危险品且不能退运的包裹。
以上 包裹会被海关销毁。详情请向当地海关查询。
从2019年7月中旬开始,从日本邮政寄出到中国大陆的包裹(EMS、航空包裹、SAL)开始执行新规定。
本司今日接到日本邮政的通知,
中国海关将于7月中旬废止日本到中国邮政包裹退运处理。
当包裹被拒绝签收,该包裹不会被退运,而是会被海关销毁。
而无申报邮包(欠缺相关通关书类)、超过保管期限的包裹亦会被属地海关做销毁处理。
另外,在收到有关包裹的申报短信后,需缴纳有关税项,如拒绝或没有缴付该包裹会被当地海关销毁处理。
本文来自日本邮政的最新消息。而其他商业快递UPS,FEDEX,SF EXPRESS,DHL方面,则暂时没有相关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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